近日,国家环保部对太仓港集装箱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工程符合《苏州港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规划环评要求,国家环保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太仓港集装箱四期工程是省、市重点工程,位于太仓港浮桥作业区已建集装箱三期工程下游,计划总投资34亿元,包括4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泊位总长1292米,陆域总面积为91.75万平方米,设计年吞吐量为200万标准箱。项目计划“十三五”末建成,建成后太仓港集装箱专用泊位总数将达14个,年设计总吞吐能力达635万标准箱,将大大缓解太仓港集装箱泊位紧张问题,有力保障苏南和长江沿线集装箱在太仓港顺畅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