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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公开
信息名称: 太仓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en000-zwgk1-2008-001
发布机构: 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08-03-26 公开日期: 2008-03-27
内容概述: 《指南》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受理机构等做了指引
全文标识: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太仓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 “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 (www. s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本单位的网站(www. tcport.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太仓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以下简称《目录》)。

政务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分:政府信息、行政权力、办事信息三类。
    
政务公开目录,包括政务信息索取号、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本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信息,具体网址为 www. tcport.gov.cn,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太仓港政府门户网站 (www. tcport.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目录》。
本委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信息:
    1.
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务公开信息;
    2.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务公开信息;
    3.
通过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公开政务公开信息;

4、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公开信息。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取。有关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2-53186572      ,传真号码: 0512-53186510 。通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8 ,邮政编码: 215438 ,电子邮箱地址:  tc@tcport.gov.cn

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太仓港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www. tcport.gov.cn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太仓港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
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有关部门或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二)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各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五)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

一、机构概况 (A)

    1.机构主要职能  -A0100

    2.机构领导及分工 -A0200

    3.内设机构 -A0300

  

二、政策法规   (B)

    1.法律 -B0100

    2.法规         

        (1)行政法规 -B0201

        (2)地方性法规 -B0202

    3.规章

        (1)国务院部门规章 -B0301

        (2)省政府规章 -B0302

        (3)苏州市人民政府规章 -B0303

    4.规范性文件

        (1)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B0401

        (2) 省政府规范性文件 -B0402

        (3)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B0403

        (4)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B0404

三、规划计划   (C)

    1.中、长期规划 -C0100

    2.阶段性规划、计划 -C0200

    3.年度工作计划 -C0300  

四、业务工作    (D)

    1.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D0100

     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D0200 

    3.工作总结             
       
年度总结  -D0301

        专项总结  -D0302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D0303

 

五、行政权力(E)

1.行政许可    -E0100

2.行政处罚    -E0200

3.行政强制  -E0300

4.行政征收  - E0400

5.行政复议  -E0500
6.
其他行政行为  -E0600 

7.行政管理类权利  -E0700

 

六、其他    (Z)

    1.政策解读 -Z0100

    2.废止文件 -Z0200

    3.简报内刊 -Z0300

     4.行政执法公开 

        执法主体  -Z0401

        执法依据 -Z0402

        执法程序 -Z0403

        执法结果 -Z0404

        我要投诉 -Z0405

    5、港口相关材料 -Z0500

 

         2 太仓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