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专题活动>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苏州市、太仓市工作要求

苏州出台7大方面16项实施细则 增强金融“输血供氧”能力

时间:2020-02-08 11:13 | 来源: 苏州日报   |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精神,发挥金融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市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制定并发布了《苏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金融政策实施细则》。昨天(2月7日)召开的苏州市金融业应对疫情挑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通报了细则具体内容。

实施细则涉及7大方面16项具体举措。从支持领域看,既有对于民营小微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普惠支持,也有针对“三必需一重要”等特殊领域的专项支持;从引导方向看,既有稳信贷余额、便利续贷、短期流贷等举措,又有降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度等措施;从发动金融机构看,既有政策性银行等“国家队”,又有法人金融机构、非银机构等“地方队”;从支持资金运用看,既有再贴现、再贷款资金,又有政策性贷款资金,多项举措综合运用,确保金融服务畅通。

其中,在要求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对相关困难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的基础上,实施细则要求,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确保2020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原则上,银行机构对“三必需一重要”中小企业的存量贷款续贷利率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同时,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和各法人金融机构“地方队”作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落实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对于国家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在基准下浮30%以上。对于市级重点名单内的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苏州办事处落实2亿元保险金额,专项支持防疫物资进口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苏州银行和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苏州农商行合计落实60亿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

针对中央五部委出台的三十条政策中涉及市级可操作落地的金融政策内容,实施细则中明确细化,提出了执行标准,例如对于国家提出的“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缓收减收租金利息、鼓励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的政策,细化明确为“国有担保、再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新增业务的费率在原有基础上下降20%;国有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租赁业务时,降低租金利息20%以上或延缓3个月收取租金利息”。

细则坚持将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工作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常态化工作相结合,既体现了对实体经济一以贯之的金融支持,也充分考虑了抗疫期间的特殊情况。例如对于前期开展的金融服务顾问走访工作,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年常态化开展走访,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各行金融顾问的邮箱及联系电话进行网上公示,既接受企业的在线金融顾问咨询,同时也作为抗疫期间的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实时接收、回应企业的金融服务诉求。

为实时掌握政策落地执行效果和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情况,细则明确要求建立跟踪监测机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周两次报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发放额、防疫金融专项支持、续贷金额等数据;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和苏州银保监分局建立联席会商机制,每周召开会议研判实时动态,并对各行贯彻落实金融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定期通报,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浏览次数:次访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