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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0-02-03 11:19 | 来源: 安监执法局   | 【字号 打印

太仓港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工作方案(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1》,制定《太仓港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对春节期间码头企业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职工健康防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指导各码头企业加强内部疫情监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快速响应,做好港口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保障港口应急运输通畅;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生活、生产等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在指定时间内,迅速组织港口运力,科学安排运输,加强统筹指导调度和动态监控,确保及时完成港口应急运输保障业务。组织协调运输保障,切实帮助复产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设施设备、产成品的物流运输方面存在的困难。完成上级和市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

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成立太仓港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邵建林太仓港口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胡鸿太仓港口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太仓港口纪工委书记

        徐卫强太仓港口管委会副主任

董济文太仓港口管委会副主任

员:顾肖峰太仓港口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郑国昌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敏勇发展服务局局长、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港政服务局局长

        束晨辉口岸委办公室主任

        郭保春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

        浦红国安全生产监督与港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与港政执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部门职责

1、安监执法局:统筹协调港口春节期间码头企业的防控工作,承担企业防控日常工作。牵头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太仓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的防控指示要求;建立港口企业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企业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会商、日报等工作机制,及时汇总整理并反馈工作信息。

2、党政办:有针对性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明确疫情防控要求,推动疫情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形成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做好单位内部的疫情防控落实和后勤保障工作,尤其是单位内部的消杀防护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所有进入办公区人员的登记测温工作,对所有乘坐上班车辆的人员进行上车前测温,禁止发热症状者乘坐班车,做好办公室、电梯、食堂、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和公务用车、办公设施设备的定期环境消杀工作,保障消杀设备供应充足。加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尽可能不使用空调。

3、发展局、发展服务中心:做好船公司、物流企业、车队等港口配套企业的运输协调工作,在指定时间内,迅速组织港口运力,科学安排运输,加强统筹指导调度和动态监控,确保及时完成港口应急运输保障业务,切实帮助复产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设施设备、产成品的物流运输方面存在的困难。

4、口岸办: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用物资,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通关,做到快进快出。做好与口岸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为货物通关、查验提供便利。强化口岸管控,来港作业船舶船员原则上不得上岸、港口人员不得登船,船港交接信息通过高频联系,现场交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单证和物件交接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交接单可通过电子签单、网兜等形式传递。确有特殊情况的,所有上下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并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由所在码头经海关、边防、海事等口岸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下船。

5、港政服务局:做好来港作业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接收消毒、垃圾袋扎口、处置人员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港口所有在建工地不得早于22024时复工。

6、科信办: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车辆、人员进出闸口的监督登记和防控工作,所有进出闸口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进行测温,所有进入闸口的车辆驾驶人员一律不得下车,尽可能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沟通,单证和物品交接必须进行消杀处理。配合相关办局做好人防、技防工作。

三、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

设立疫情防护、交通运输保障协调、动态监测、信息报送与督办、材料统筹五个工作小组。

(一)疫情防护小组

牵头单位:安监执法局

参与单位:党政办,发展局、发展服务中心,口岸办,港政服务局,科信办

工作职责: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春节期间离太外出人员的劝阻工作,已离太外出人员原则上不得于2924:00前返太;已返太人员,必须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春节期间在岗工作人员继续坚守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下已返太人员,必须向所在公司和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报备,经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交通运输保障协调小组

牵头单位:发展局、发展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口岸办,科信办,各码头企业、港口生产配套企业

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应急保障物资运输通畅,为复产企业提供物流保障,每日报送保障湖北重点物资港口运输报表和其他相关信息。

(三)动态监测小组

牵头单位:安监执法局

参与单位:港政服务局,发展局、发展服务中心,科信办

工作职责:监测汇总各码头企业防控物资的储备、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管。

(四)信息报送与督办小组

牵头单位:安监执法局,党政办,发展局、发展服务中心

参与单位:港政服务局,口岸办,科信办

工作职责:汇总、报送企业防控工作信息,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和防控措施。

(五)材料统筹小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参与单位:安监执法局,发展局、发展服务中心,港政服务局,口岸办,科信办

工作职责:负责相关综合材料起草。

四、工作制度

(一)集中办公制度

各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防控中的具体问题,切实有效推进职责范围内的防控各项工作。

(二)信息通报制度

各小组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最新工作进展,并于每日中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将前一日12:00至当日12:00之间有关防控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等情况(格式见附件12)报信息报送与督办小组。没有新情况须“零报告”。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通畅,遇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三)督察督办制度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要切实肩负起督查督办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太仓港口督办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围绕是否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举措到位、服务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企业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统筹谋划,提前应对,根据疫情防控各阶段任务,扎实做好防控物资的运输协调、复产企业的物流保障和港口企业的疫情防护工作。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要加强应急值守,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防控措施日报表

      2.企业防控工作信息

太仓港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22日        




太仓港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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