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清明期间港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主体责任
伴随着天气逐渐回暖,从业人员易产生“春困”现象,反应迟缓、操作失误等风险加大。各单位、各港口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岗位个人。
二、深化隐患排查,狠抓问题整改闭环
各港口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港口设施设备、作业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等领域环节,重点检查作业及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作业现场“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未完成整改隐患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
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管控重大风险
各港口企业要紧盯本单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握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提前谋划,抓好防范。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动火作业、内浮顶储罐浮盘落底作业、重大危险源罐区堆场提级管控措施,假期期间每日开展提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查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后通过系统报送。危险货物作业方面,严格开展作业前安全检查确认,对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控管理,加强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气体检测、紧急切断、防雷防静电装置等功能正常。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方面,非必要不开展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确需开展的按照最高等级落实审批和管控要求。作业前严格审核外部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做好作业交底和现场监护。火灾防控方面,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集宿区、外租外包场地、变电所、加油(气)站、电动(瓶)车辆停放充电场所等重点处所安全管理,配齐灭火救援器材和应急逃生装备。对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系统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完好有效、正常运行。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各港口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等前置准备,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响应、科学应对、妥善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谎报、瞒报、迟报、漏报,防止信息倒流。
苏州港安委办24小时值班电话:0512-53186100。
苏州港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